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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化县贫困村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新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作者:新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编辑:曾维峰 2014-08-25 10:2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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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场,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3〕25号)、《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14〕8号)精神、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国开办发〔2014〕24号)及《湖南省扶贫办关于印发<贫困村识和建档立卡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扶办发〔2014〕62号)的要求,县扶贫办研究制定了《新化县贫困村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现印发给你们,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贫困村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

  新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4年8月13日

  新化县贫困村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贫困村进行识别和建档立卡,目的是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8月17日前,各乡镇要完成贫困村初选名单上报县扶贫办调查考察组;8月18日县扶贫办开展调查、公示;8月27日各乡镇书面报正式村名单到县扶贫办; 8月31日前完成向省报备工作;10月底前,在全省范围内建立贫困村电子信息档案,为精准扶贫和驻村帮扶工作奠定基础。

  二、标准、规模和内容

  1.标准。贫困村识别原则上按照“一高一低一少”的标准进行。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11.2%)高一倍(22.4%)以上,行政村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8832元/人)60%(5230元以下),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少。

  2.规模。根据省扶贫办确定下达的指标,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下达(见附表1)。各乡镇在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的贫困村规模基数上,上浮10%按贫困程度排序上报县扶贫办考察调查组,由县扶贫办组织进行实地调查。凡是县扶贫办考察调查组核准不符合贫困村的,该乡镇贫困村指标数相应核减。

  3.做法。按照贫困村识别标准,符合条件的行政村采取“村委会自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公示申报、县扶贫办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公告、报省和市州扶贫办备案”的流程进行。

  4.登记内容。《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13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规模分解。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结合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统计数据、贫困发生率、地理环境、区域经济发展现状、文化旅游等产业资源优势、未实施整体推进的贫困村等因素测算出贫困村规模到各乡镇、场、办,各单位要根据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的贫困村指标,召开工作会议,搞好宣传,确定本单位的工作方案及识别办法。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的贫困村指标规模开展贫困村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不得盲目扩大规模。对基础设施完善、基础条件比较好(如公路通到了组,饮水已解决)的村不再纳入此次贫困村识别范围。同等条件下符合以下条件的行政村优先入选: 1、地处偏远山区的边境村、水淹库区村;2、自然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易返贫的村;3、资源丰富的村(特别是旅游资源丰富的村);4、十二五规划中还没有实施整村推进的国定贫困村;5、十二五规划中还没有实施整村推进且现在依旧贫困的省定贫困村。

  第二步:初选对象。乡镇人民政府向各村宣传贫困村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各村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愿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形成贫困村初选名单(按实际贫困状况依次排序)。

  第三步:公示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对贫困村初选名单上报县扶贫办考察调查组,由县扶贫办组织实地调查考察,公示7天后无异议,由乡镇人民政府书面报县扶贫办审核后再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并进行公告,报省和所在市扶贫办备案。以上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填写登记表。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对已确定的贫困村填写《贫困村登记表》。

  第五步:数据录入。县扶贫办组织有关人员将《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以上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

  第六步:网络运行。全省网络运行在10月底前完成,全国网络运行在年底前完成。

  第七步:数据更新。贫困村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村信息动态管理。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帮扶单位、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第八步:结对帮扶。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县委、县政府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研究提出对贫困村的结对帮扶方案,落实结对帮扶单位。以上工作在年底前完成。

  第九步:制定计划。在县扶贫办的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结合贫困村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项目和措施。以上工作在2015年元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对贫困村进行识别和建档立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25号和省8号文件精神的重要内容,也是精准扶贫的本质要求,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坚强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协调推进,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贫困村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

  2.加大宣传。各乡镇要通过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加大对申报新一轮扶贫开发贫困村条件、申报程序等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接受社会、群众监督。要坚持村自愿申报、逐级审核的原则,在行政村自愿申报基础上,深入基层调查核实,实事求是将当地相对最贫困的村筛选出来,防止争戴“贫困帽子”。

  3.严格程序。贫困村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涉及面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格按程序办事,省、县要求的程序一个也不能省。要严明纪律,绝不能以群工办为单位搞平衡分解指标,绝不能搞暗箱操作,对在贫困村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存在的舞弊行为和弄虚作假现象,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4.严格考察。按照“省抽查、市监督、县核实”的原则,加强对贫困村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的督查指导。县扶贫办将组织考察调查组,对各乡镇初步调识别的贫困村进行进村调查,逐一核实,不单凭乡镇上报行政村贫困发生率,而要根据实际贫困现状进行考察核实,对群众反映意见比较大的要全面核实,不留死角。县设立举报电话:扶贫办0738-3238105;联系人:王平15273888318,姜瑛13873886839。①考察方法:一是充分尊重乡镇意见,在所申报村中由乡镇排名,听取推荐意见。二是申报的贫困村必须100%进村实地察看。②考察内容:一是是否符合“一高一低一少”的标准。二是村里实际贫困程度、贫困人口比重,村民居住条件(旧房、烂屋比例是否达到40%以上),生产生活条件是否落后。三是村民是否有强烈的脱贫意愿。③考察时间:8月18日-8月25日。④考察纪律要求:此次考察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作为一次察民情、解民意、并充分听取群众对扶贫工作意见的有效活动。一是各考察组要进村入户全面了解情况,不能走马观花、道听途说。采取谁考察推荐选定谁负责的原则,对考察选定的村的真实性全面负责到底。二是各考察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轻车简从,不准收受土特产、红包,在乡镇食堂就餐。

来源:新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作者:新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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