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明委〔2018〕8号
关于开展争创“新化乡村好人家”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新化经济开发区,县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娄底市委、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在娄底落地见效的15条具体措施》(娄发〔2018〕8号)和娄底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争创“娄底乡村好人家”活动的通知》(娄文明委〔2018〕6号)的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争创“新化乡村好人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对象
新化县辖区内农村的所有农户。
二、 实施主体
开展争创“新化乡村好人家”活动,由县文明委提出指导意见,县文明办组织推动,各乡镇和村具体实施。
三、“新化乡村好人家”基本条件
在坚决做到爱党爱国爱集体,守法守规守诚信的基础上,还应做到以下几点:
1、勤劳致富。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经济条件位居全村整体水平之上,且在多渠道增收致富方面,有思想、有点子、有技术,有带领村民增收致富的意愿和自觉行动。
2、勤俭持家。自觉抵制陈规陋习,不跟风攀比,不铺张浪费,做到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生活低碳环保,遵守节约燃放、文明燃放、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3、家庭和睦。父慈子孝,夫妻相爱,兄弟和睦,妯娌相敬;家庭有良好的家训家规,父母能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子女能积极传承,努力践行。
4、讲究卫生。室内外农具、物料堆放整齐,无乱贴、乱挂,整改旱厕,无“四害”、蛛网;院落清洁干净,窗明几净,无散养家禽,无白色垃圾,家人卫生习惯良好。
5、通情达理。遵守社会公德,能正确对待利益得失,处事有礼有节,不横蛮霸道,待人有情有义,宽厚为怀,热心社会公益,助人为乐。
6、友亲睦邻。里仁为美,与邻为善,不与人争执吵闹,主张自己权利时不损害邻居利益;待邻真情实意,古道热肠,不嚼耳根,不挑拨是非。
四、时间步骤
暂定三年,从2018年至2020年。三年后再完善、再推进,长期坚持,久久为功。村级和镇级的评选表彰要在每年10月底前完成,各乡镇择优参评 “新化乡村好人家”的要在11月15日前上报县文明办。
五、评选办法
在扎实开展争创活动的基础上,每年开展评选一次。以村为单位,群众评选,组织认定,自下而上,逐级评定,逐级表彰。1、各村由村支两委具体组织评选实施,每村评选“**村乡村好人家”10-20户,由村支两委进行公示、表彰和适当奖励。2、各村在评选的“**村乡村好人家”中择优上报乡镇,各乡镇进行审核,按每村1-2户确定“**镇乡村好人家”数量,公示无异议后,组织表彰会议,予以适当奖励。3、各乡镇在已表彰的“**镇乡村好人家”中择优上报1-2户参评“新化乡村好人家”,县文明办组织联审后,确定30户“新化乡村好人家”,由县文明委予以表彰,奖励1000元/户。4、县文明办在“新化乡村好人家”和“十星级文明户”中择优上报,参评“娄底乡村好人家”。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林场、经济开发区要充分认识开展争创“新化乡村好人家”活动的重要意义,把争创活动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在争创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并征求纪委、组织、卫计、农办(农委)、综治、环保、林业等职能部门意见,确保“新化乡村好人家”具有先进性、典型性、代表性、示范性,真正让群众公认、满意、信服。
1、加大宣传力度。争创“新化乡村好人家”活动,重在“争创”二字,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公示栏、标语等传统宣传媒介和两微一端等新型传播载体,对争创活动的意义、“乡村好人家”的基本条件等进行宣传解释,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放手发动群众。坚持以农民群众为主体的争创思路,以满足农户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争创第一目标,动员广大农户深入开展互比互评,互争互创,形成比学赶超,争做“乡村好人家”的新热潮,调动千家万户参与争创的积极性。
3、及时指导纠偏。县文明办将适时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查,各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内创评工作的组织,防止搞形式主义,防止劳民伤财,确保将争创“乡村好人家”活动打造为新化“好山好水好人家”的一张闪亮名片。
4、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研究并提炼基层在争创“乡村好人家”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点带面,不断推广完善,在全县形成奋勇争先、争创“乡村好人家”的喜人局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接地气、见实效。
附件:“新化乡村好人家”推荐表
新化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8年5月17日
附件:
“新化乡村好人家”推荐表
户 主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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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福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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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身份 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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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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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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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人员 |
与户主的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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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情 况 概 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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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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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曾维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