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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五扎实”转作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袁小安 编辑:曾维峰 2015-05-14 08: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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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化县检察院为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提高公信力、提高推动力、提高执行力,认真开展“四走进”活动,深入到新化县上梅镇、向红工业园、唐家岭社区、新化一中等单位开展调研,主动征求广大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规范司法行为,努力探索检察机关服务社会、服务群众大局新方式,为构建和谐新化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的高度评价和人民群众的热烈欢迎。

  一、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走访群众听民声,深入基层解难题”为契机,积极探索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举措。

  坚持以“安农、护农、稳农、惠农”为目标,深入乡镇村组,结合检察工作职能,着力解决影响乡镇村组稳定的突出问题,主要强化“四个注重”:一是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注重“护民利”。加大民生类职务犯罪案件查办的力度,建立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评估制度,严历查办农村征地补贴、青苗补偿、库区资金、移民资金款、医药购销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调研,督促整改办案中发现的村务公开制度缺失、财务管理混乱、监督管理不力等问题。利用举报宣传周、“进千家户、见万人面”、组织乡镇村干部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等社会实践活动,使乡镇村干部接受警示教育。二是刑事检察工作注重“保民安”。针对当前面临的新形势、刑事犯罪的新情况、社会矛盾的新特点,着眼于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引发矛盾纠纷的源头性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灵活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因邻里纠纷、家庭矛盾、未成年人等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慎用强制措施,依法适用不捕不诉,减少社会对抗,努力营造安定和谐氛围。三是社会综合治理工作注重“顺民意”。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紧密结合政法系统开展的“春雷行动”,配合有关部门在乡镇村组开展禁毒、禁赌等专项斗争,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取缔非法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净化农村社会环境。深入开展“双联双帮双建”帮扶共建活动,对贫困家庭、五保户等特困群体开展“挂钩帮扶”、“春雷助学”活动。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帮助解决受害农民群众的家庭生活困难。四是控告申诉工作注重“解民怨”。采取“座堂+下访+巡访+包访”方式,畅通乡镇村组社情民意表达渠道。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工作重点,不定期地组织干警深入到各乡镇村组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全面推行书面答复、释法说理、公开处理等工作制度,及时妥善解决农民群众反映的问题。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和信访责任倒查制度,认真处理涉农信访特别是重信重访、赴省进京上访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群众满意”,坚决做到小事不出村、一般事情不出(乡)镇,大事不出县,确保新化的繁荣稳定。

  二、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走访群众听民声,深入基层解难题”为契机,积极探索服务企业的新途径。

  一是创新服务方式,切实增强服务工作针对性。开展“检企共建”活动,定期与向红工业园、移动、电信、建行等企业界代表召开工作联系会、座谈会,主动征求和认真听取企业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服务进程、服务效果进行跟踪问效。开展“项目专项预防”工作,检企双方签订《合作协议书》,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安排部署各项服务举措,明确服务工作内容、时间及责任人员,认真主动服务企业。开展“案后回访”工作,督促指导发案单位整章建制,堵塞管理漏洞。二是完善服务机制,努力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建立行贿档案查询机制,研究制订了《关于在全县建设领域招投标工作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意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流程图》等,要求所有招投标行为都必须向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建立服务重点企业特派员制度,选派专人担任驻企业或联系重大项目的特派员,及时了解企业和重大项目建设的动态与需求,主动为企业提供良好法律服务。建立工作联系会商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发改委、税务、财政、工商等职能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协调,宏观把握全县经济建设情况与企业具体诉求,及时调整、改进、加强检察服务工作。三是严查涉企案件,着力营造企业有序发展环境。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严厉打击金融诈骗、围标串标、非法经营等危害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活动。加大对侵害企业权益的职务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成立由反贪、反渎、预防、公诉、侦监等部门组成的“侦防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对涉企案件“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查起诉”。认真落实《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方案》,灵活掌握办案方式方法,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强调不能因为执法办案而把生产查停、把企业查倒、把投资商查跑,最大限度地避免给企业改革、经营、发展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三、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走访群众听民声,深入基层解难题”为契机,积极探索构建和谐社区的新方法。

  在“四走进”活动中,该院与立新桥、工农河、火车站等社区启动“检民共建和谐社区”活动。一是开展“法律宣讲”活动。根据对社区治安调研情况有针对性地举办“以案说法”法律宣传讲座;在火车站和社区人员过往频繁处设立固定宣传专栏,向居民广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常识,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水平。建立青少年维权岗,积极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向居民印发“检民联系卡”,随时为社区群众排扰解难。二是开展“社区矫正”活动。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的力度,结合新颁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社区工作实际,建立联席会议、搭建社区矫正信息平台、检察监督联系卡等制度,实行定期检察与随时检察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对“两劳”和被判处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暂予监外执行等“五种人”的管理水平,切实防止其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开展“服务社区”活动。落实党支部、干警“包区包组包户”制度,干警融入社区建设,工作中强调“八帮”:帮助社区搞好党组织建设;帮助社区提升公共服务功能;帮助社区搞好文化建设;帮助开展创建绿色社区活动;帮助社区加强社区治安管理;帮助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帮助社区开展预防犯罪教育;帮助社区弱势群体。通过帮扶,切实为社区办真事、做好事、干实事,化解社区矛盾纠纷,减少社区不和谐因素。

  四、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走访群众听民声,深入基层解难题”为契机,积极探索创建平安校园的新方式。

  一是强化法制宣传向学校转移。采取组织法制宣讲组、开设检察官热线、走进学校开展调研及课堂讲课等形式,推进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通过剖析在校生犯罪案例、点评发生在校园的敏感事件等形式,深入浅出地给学生们分析违法的严重性,教育和引导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提高师生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行为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2015年3月26日,该院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题,为东方文武学校600余名师生作了一堂精彩的法律知识讲座。在学校取得了很好的反响,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依法打击侵害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犯罪。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地区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建立案件绿色通道,成立专门的办案组,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地区的违法犯罪案件,做到提前介入,快捕快诉。三是积极参加“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搞好服务,配合有关单位对学校及周边环境进行走访、排查,对经常到学校扰乱滋事的重点人员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打击。积极加强与学校的沟通联系,努力把法律监督纳入学校教育计划,共同做好师生的法制教育。积极采取《检察建议书》等方式,建议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学生思想教育、加强学生家长沟通和交流、改善学校的环境以及安全防范等工作。

  五、扎实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以“走访群众听民声,深入基层解难题”为契机,积极探索“三位一体”预防机制 。

  2014年以来,新化县检察院积极履职,查办了基层组织“村官”职务犯罪10件16人。为预防类似犯罪重现,新化县检察院结合当前开展的“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根据基层组织职务犯罪现象日益增多的实际,决定利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以开展“走进乡镇、走进企业、走进社区、走进村组”和“进千家户、见万人面”活动为契机,提出以“预防为主,打击为辅”的预防工作思路,在全县建立检察院、乡镇、村“三位一体”机制,预防和打击基层组织职务犯罪,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该院在“三位一体”预防机制建设活动中,注重加强与乡镇、村委会的联系,每两个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引导乡镇干部依法行政,针对涉嫌基层组织职务犯罪的问题,及时和乡镇、村委会交换意见,化被动为主动,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加强对村定补干部的教育,不定期地为村干部上法制课,引导其依法依规管理财物和其他事项,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减少上访,促进农村经济社会良性发展。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袁小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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