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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车镇计划生育政策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杨尚勤 邹常辉 编辑:曾维峰 2014-09-04 13: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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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育政策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件的,可以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鼓励晚婚晚育。禁止违法生育、非法收养,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和病残儿。

  奖扶政策

  对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的父母年满60周岁以后,每人每年奖励960元。独生子女伤残三级以上的父母,女方年龄49周岁,每人每年扶助1320元。独生子女死亡的父母,女方满49周岁。每人每年扶助1620元。

  处罚政策

  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要依法给予降级、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严禁为违法生育人员提供躲避场所或者为其逃避检查提供便利条件。

  节育政策

  提倡已经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选择以放置宫内节育器为主的长效避孕措施,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育龄夫妻,选择以结扎为主的长效避孕措施。不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的,应及时终止妊娠。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杨尚勤 邹常辉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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