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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有恒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杨德湘 编辑:曾维峰 2014-04-23 10: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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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有恒,名承楠,字南富,号子政,清代新化(今游家镇春田村)人。四川提督。

  李有恒的父亲李伦文,熟读四书五经,性格开朗,是本地开明绅士,家产富裕,为当地名门首户。伦文生三子,有恒排行第二。长子承明字车富,号子照,太学生,诰授朝议大夫。三子承冀,名岳恒,字星富,号子麓,北平太学生,诰授中宪大夫,钦命四川候补班。

  李有恒生性刚强,为人正直,薄文好武,胆识过人,曾随名师学艺,练就一身过硬的拳脚功夫,喜欢和社会名流广交朋友。他好读兵书,曾一举应试为武秀才,十八岁时毅然从军。因骁勇善战,屡建战功,朝廷授予一级军功。同治四年(1865)被提升为贵州威宁镇总兵,光绪元年(1875)因战功显赫而受到朝廷重用,被提升为四川提督,光绪皇帝御封为建威将军,亲赐御剑加赏,并令统领虎威宝营,全军劲勇巴图鲁,朝廷赏赐骑车尉。在转战中,军功又加一级,以示奖赏。

  1985年四川省自贡市上演了由著名剧作家魏明伦和南国合写的川剧《巴山秀才》,之后全国不少剧团移植演出,中央电视台也予以转播,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该剧取材于近代史上震惊朝野的“东乡惨案”:

  光绪二年,四川东乡(今宣汉县)遭严重旱灾,灾民围衙请愿,要求免捐减税,开仓放粮,知县孙定阳为掩盖自己趁灾打动,吞没救济粮,加派斗米捐的罪责,向成都谎报东乡民变。护理四川总督文恪草菅人命,下达“剿办”札子,派提督李有恒讨伐东乡,三千灾民惨遭杀害。幸存者多次告状无果,时逢朝廷大员张之洞入川主持科举考试,一群东乡秀才趁机在试卷上书写冤状,震动朝延,慈禧下诏查办。文恪在情急之中采纳幕僚毒计,补写“抚办”札子,换回“剿办”札子。李有恒因此代人受过被杀,而总督、知县等始作俑者则逍遥法外。

  此案真相披露后,京城文武官员反响强烈,光绪皇帝被迫下旨调查,证实确属冤案,予以甄别平反,御封李妻诰命一品夫人,将李有恒的灵柩从四川成都护送至湖南新化,拨款在其故里春田村建“忠鹄堂”,将皇上御赐的“建威将军”金匾悬挂于堂前。

                                      ——《历史名人与娄底》第561-562 页

                                                                               悲情“忠鹄堂”

                                                                          ——记清提督李有恒

  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巴蜀鬼才”魏明伦曾编写了一川剧《巴山奇冤》,故事的梗概是:

  清朝晚年,四川巴山县遭大旱,民不聊生,饥民围衙请愿,要求知县开仓放粮,知县为掩盖其吞没公粮的罪行,竟谎报巴山民变,总督不察虚实,下札剿办,提督李有恒率兵剿杀,三千饥民死于非命,其中一秀才侥幸脱逃,奔往成都,向总督面陈巴山冤情,险遭不测。后值张之洞入川主考,秀才趁考试机会,在考卷上大书巴山冤状。张之洞回京直奏皇太后,皇太后派钦差入川督办,知县为了保住其性命,向总督献策,将“剿办”札子偷换为“抚办”札子,诿过于提督李有恒。在钦差会审公堂,知县称他报的确系灾情,总督则说他下的“札子”是“抚办”,提督李有恒不知中计,亮札对质时,才发觉札子变了,钦差下令斩提督、知县,假革总督,并传太后旨意,赐秀才为告状状元,赏御酒,岂料酒中早已下毒,秀才饮后身亡……

  此戏剧故事情节曲折离奇,上映后影响巨大。直至今日,该剧在四川依然盛演不衰。

  (一)

  时光悄然流逝,转眼进入了九十年代。

  某年,某月,一个记不确切的日子,湖南新化县西河镇象鼻山后的一清代古墓被盗了。霎时,各种流言布散四方,周遭数十里地方的人群笼聚,议论纷纷。

  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又是一座怎样的墓被掘,竟会引起人们的如此关注?

  多年后,我揣着满腹的疑惑,来到了墓主的家乡——游家镇一个小名叫春田的地方。去的那天阴雨连绵,满路泥泞,步履难行,沿途打听,方找寻到一座早已颓败不堪的院宅,蒙蒙的雨丝缀成点滴,沿着失修的瓦椽滑落,潮湿、阴晦,看不出也不觉得往日的辉煌与荣光。诺光的院落,寂廖,清冷,空无一人。伫立阶前,只见牌头上淡淡墨痕中“田园乐处”四字、依稀可辨。大门两侧有一石联,联云:“圣代即今多雨露,众山罗列似儿孙”,亦久已漫漶斑驳。正寻思诗联中的意味,一老人踽踽而过,忙上前打听,老人指了指旁边的一间厢房,叩开门,一股呛人的烟雾扑鼻而来,但见满屋的男女围坐在一起,博赌一种乡下常见的纸牌。说明来意,其中一老者上楼翻找出一沓润润的族谱。匆匆查阅,匆匆摘抄,匆匆离去。

  倒是屋外一青年,几番热情,悄声告诉我此院宅为“忠鹄堂”,即清提督李有恒将军的府第,且绘声绘色的向我讲叙了将军的坟墓被盗的传奇故事:

  盗墓者是冲着一颗金头去的。据说当年墓主问斩后,皇上顿起怜悯之情,嘱人给其镶了一颗金头,将军得以完尸归葬乡梓。墓中是否真有金头,如今,已不得而知,但其中一插曲,倒是引出许多的羡慕。在发现墓坟被盗掘的当天,整个山头围观的村民人山人海,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雨,人群都四下散去,最后一离开的人无意用雨伞捅盗墓掘出的一双靴子,结果捅出了“一篓金”——此人大发了一笔,有人说靴子里藏有许多财宝,有人说靴子本身就很值钱。

  (二)

  新化,地处蛮荒,清中以前,鲜有人物,自太平军兴,湘军崛起,邑人入伍从军,也就成为科举仕途外一种新的出身途径,偶尔翻阅清人笔记,始知新化在清同光年间有一提督李有恒,因东乡惨案,名闻于世,实乃悲剧人物。

  李有恒,谱名承楠,字南富,号子政,湖南省新化县游家镇春田村人。生于道光十二年(1832年),诰授振威将军,统领虎威宝营全军劲勇,赏穿黄马褂,赏戴花翎。其“督兵廿余载,转战数省,无役不从”,为塔齐布,曾国藩、胡林翼、骆秉章等赏识。卒于光绪六年(1880年),年49岁。其人即《巴山奇冤》一剧中的提督“李有恒”原型,有关李有恒生平的资料已不甚详备,只有谱牒及清代著名诗人、书画家顾复初撰书的《清故提督李君墓志铭》中尚有零星记载。在这里我且还原“巴山奇冤”的本相。

  光绪元年(1875年),四川东乡县(今宜汉县)因连年大旱,饥馁之民为苛征所逼,民情浮动,乡民聚诸官府,要求减征。东乡知县孙定扬以乡民围攻官府,谋图造反,再三请兵镇压。当时东乡地处大巴山南麓,属于川、陕、鄂三省交界边陲,地瘠民贫,历为白莲教活动地区,由于地理及历史原因,“其民习于强狠”,激易生变,加之知县孙定扬接连札报,川督吴棠主张示以军威,急调时驻叙永防次的李有恒部驰东乡督办。接着文恪护督,又六百里照会(注:传递公文,日600里,调情况紧急),以东乡近军屡滋祸患,亟宜“痛加剿办,以清乱源”。于是,提督李有恒奉檄率兵展开清剿,死民众400余人,官兵亦有伤亡,是为震惊朝野的“东乡惨案”。

  此案发生后,舆论轰动,东乡人北上京控,以御史吴镇等为首的四十七位川籍京官联衔奏劾。虽然文恪怕牵连自己,一再为李有恒辨疏解脱,终众愤难平,部令除给予文恪以申诉外,令将李有恒下狱候查,讯明治罪。

  光绪四年春,北方数省灾情严重,清廷下诏求直言,翰林院侍讲张佩纶连上数疏,要重新审理东乡一案。疏中主要是清杀提督李有恒,以谢川民。第二年,清政府派钦差恩承、童华前往复查。复查结果,并无大的更动,只是重复清廷光绪三年的判处意见。

  “东乡案”最终因张之洞的介入发生逆转。案发时,张之洞正在四川任学政一职,他到东乡县所在的绥定府主持考试的时候,秀才们在试卷里书诉“东乡血案”,张之洞对此事件有一定的了解。光绪五年张之洞调回北京任职,几个月后连上数道奏折,详陈案件发生的原因,申明判处的不公。由于张之洞的据实直陈以及原两江总督李宗羲的奉令直奏。光绪五年(1879年)六月,刑部以“闹粮仇斗、并非叛逆,众寨民并非叛党”,已革知县孙定扬,提督李有恒“诬叛妄杀”,处“斩监候,秋后处决。”当时的护理总督文恪,现任总督丁宝祯,“并坐夺职”,其他与此案有关的数十名文武官员,皆处以革职,流放或充军。

  (三)

  东乡一案,李有恒奉檄行事,无法自行主张,酿成不可收拾的局面,由此他付出了性命的代价,其结果不可谓不惨痛。因此,当时在蜀的的士人们对李有恒的悯惜之情常常流露于他们的文字中,举其中一例,如清代著名词人况周颐在《眉庐丛话》中曾有详细记载,摘要如下:

  ……(前略)朝廷令新任四川总督丁宝桢查办。有人替李有恒忧心,李有恒说:“吾固遵宪檄办理,吾何患焉”。陕西人田秀栗是李有恒的换帖兄弟,当时任成都令,受总督文恪的托请,欲换取先前的檄文,卸责于李有恒,于是准备了同样一份檄文,唯“痛加剿洗”改为“相机剿抚”。李有恒心中坦直,重兄弟感情,对田秀栗的来访没有任何的防备,以至让其得逞,把檄文恪换了去,等“有恒觉察,则已痛悔无及矣”。不久,李有恒果被处斩。田秀栗因偷换檄文有功,得到了升迁。有一天,田秀栗“送客至门,忽神色惨变,自言见有恒来索命”,不一会,便暴病身亡。这件事情“凡宦蜀者能言之”。田秀栗昧着良心陷害自己的换帖兄弟,“儿彘耳,乌足责”,只可惜文恪好歹也是一个有声望的人,竟也干出这种为人所不耻的事情来,并且“赏恶劝奸,升擢秀栗”,不知其心可有愧疚否?

  不难理解,后来有人针对《巴山奇冤》,编撰了《辩冤记》,剧中主角李有恒,以清官的面目出现,他首先抵制“剿舅”,后来却被上司抛出替罪,灾民不服,上堂替其辩冤……

  在李有恒收监待罪的前后,“其一兄一弟皆以积劳殁于国”,而他年逾七旬的母亲千里迢迢奔赴京城,替自己的儿子鸣冤叫屈。于此情此景,清代著名红学家孙桐生悼念李有恒的挽联最为真切感人,联云:

  “鸟尽叹弓藏,想当年勒鼎摩崖,讵料竟成三字狱;桃僵悲李代,忆往日指囷赠策,那堪同断九回肠。”

  也许是“圣主当必恻然容有以宽”,李有恒就法刑场后不久,其妻其母皆封为一品夫人,朝廷或以此籍慰和补偿,但逝者已矣,此举又何必。尤有可悲者,李有恒之子祖章后任贵州兴义知府,喜收藏,善书法、篆刻,有政声,却因东乡一案,川贵相邻,他甚至不能明署自己的籍贯,惟以“高平”代之,以至其名湮没,邑人已无人知晓。

  东乡事件间的是非曲直,至今尚有不甚明了之处,提督李有恒一生的功过是非,也永远是空山幻景,云遮雾障。东乡血案之痛,恐怕一时难以从川人心中拂去,而李有恒命殒巴蜀,又何尝不是湘人之痛,犹如新化记忆里的一道深深的痂痕。

  (四)

  想起去拜谒李有恒将军墓的时候,是在一个深春的季节了。当时,百草丰茂,百虫繁衍,墓坟全淹没在灌木丛中,拔开杂草,清出一条路,但见墓地里孤零零地斜躺着一石碑,石碑上的蜘蛛虫蚁往来熙攘,碌碌经营,那里已是它们的一片天地。一人置身于此,倍感凄清。好在墓前不远处有一农家,我不时去借水闲聊,正逢主人宴客,主人热情留饭,甚是殷勤。

  拓完碑,整理行囊,已是夕阳西斜。下山数十步,路经一小学,落日余晖中瞥见学校内一新刊刻的石碑,碑文中有句云:“……地处象鼻山前,万源桥畔,前寨拥峰峦分来一脉,后塘汇溪水流出千支。真乃山青水秀,人杰地灵”。

  ——山青水秀,人杰地灵。

  我默默吟诵着,心中不禁涌出几许惆怅。

                                             ——《新化印象》2010年第6期陈中林撰文

  全案结局 发人深思

  五个月后,光绪五年十月初十,刑部遵旨将东乡冤案昭雪平反,宣布如下判决:

  袁廷蛟“引贼劫掠,罪犯应斩。惟衅起闹粮仇斗,并非叛逆,众寨民自非叛党;”

  已革知县孙定扬,已革提督李有恒,均着斩监,候秋后处决。

  张裕康、冉正杓怂恿发兵,造成惨案,发往新疆充当苦差,永不准释回;

  刘道宗、王昭南、雷玉春纵军杀掠,发往黑龙江充苦差。

  李开邦、吴芳体,向若璠发极足四千里充军,永不准释回;

  知府王元晋、知县周翰襄办此事,始终此案,始终因循,不行据实禀覆,实属溺职,职行革职。

  不仅如此,对文恪、丁宝桢等大员均有惩罚:“护督文恪……曾有痛加洗剿一语”,且既经总兵谢思友禀报,查无叛逆情形,文恪并不饬令会办,仍行撤回省,实属办理粗率。总督丁拟罪轻重,曾面论两司,将原详词内‘轻害民命’等语删去,迨经覆查,又不悉心斟酌,实属始终偏执。……均着交部,分别议处。”

  ……

  这时,袁廷蛟及其子能柏,均已解押回省,囚于成都狱中。据上谕,对袁廷蛟只有“罪犯应斩”一语,但紧接原情说明“并非叛逆”,始终未对袁廷蛟下判决,并不说明立决还是监候。但丁宝桢恐其翻供,或幸而遇赦减等,遂于光绪五年十一月,在狱中暗杀廷姣并鸩死能柏,捏称廷蛟同能柏均于狱中瘐死,达到杀人灭口,挖根断苗的目的。

  光绪六年秋,李有恒,孙定扬处决,民心大快,其余充军,流放诸犯,均未认真执行;或逃匿在外,或隐匿家中诈死埋名,官府亦装聋作哑,并不追问。

  只是在处决李有恒的时候,却发生了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原来,李有恒仗恃自己奉有文恪的札子——“剿办”公文,若问罪下来,文恪亦得担当责任。他又了解到丁宝桢,文恪对调,彼此回护的利害关系内情,所以并不把问题看得很严重,还叫他母亲上京控告李宗羲,进行反抗。

  光绪五年十月,上谕发到成都,丁宝桢以李有恒握有文恪札子,甚感为难。正踌躇间,成都知县田子秩求见,言彼有良策。

  原来田子秩系李有恒好友,这会儿为了个人前途,也顾不得什么朋友义气了,乃密访李有恒,求札一观,见果系“剿办”札子,就将预先准备好的“查办”札子摸出来,趁李有才不注意,暗中“掉包”,偷偷换了。李有恒不觉,遂遭大辟,而文恪得免于置议。

  东乡民变从道光元年,袁廷蛟率众清粮帐起,历时五载,死伤数千人,波及到从普通百姓到封疆大吏等各色人物,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大冤案。虽然后来名议上昭雪平反了,但是袁廷蛟仍被杀死,文恪、丁宝桢、王元晋、张裕康等,均未得到应有的处罚,仅杀了一个李有恒,只不够是弃车保帅,稍泄民愤而已!这是由于清廷“君臣上下含糊不明,欲以保此官民尊卑之分,以遂其居尊养厚之欲。”

                               ——《祖国的四川丛书·东乡血案》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4—76页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杨德湘

编辑:曾维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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