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置沿革:新化县在周时为荆洲之域,春秋时属战国楚地,秦时属长沙郡,汉时屑长沙王国益阳县。宋神宗熙宁五年置新化县,隶属邵州。南宋宝庆元年改邵州为宝庆府,新化属宝庆府。元时属宝庆路,行政长官称县尹,明清时屑宝庆府,行政长官称知县。辛亥革命后,民国3—10年(1914~1921)属湘江道,民国27~387(1938~1949)属湖南省第六行政督察区,行政长官称县知事或县长。
(二)组织机构:解放初,新化县即建立区、乡、村、闾基层政权,1950年11月,全县共13个区,248个乡镇,1951年10月,将第八区坪上等18个乡、第九区龙溪浦等12个乡和第四区田心等4个乡划入新邵县,将第十区罗洪等20个乡、第十一区水车等13个乡划入隆回县,1952年再次调整为21区,545乡、3镇,1953年5月,撤销十九区,将江东等11乡划归溆浦县,留下大坪、铁炉2乡入第十二区,长峰乡入第六区。同时,隆回县第六区除福田、麻罗2乡外,水车等12乡重归新化,顶名第十九区。1956年撤区并乡,设办事处,1957年撤办事处设基点乡和城关镇,1958年9月,除保留城关镇外,农村区、乡改建25个人民公社,1960年将禾青、毛易、矿山、中连、渣渡5个人民公社置冷水江市,1962年7月撤冷水江市入新化县,就地置冷水江特区,1969年9月复置冷水江市,将冷水江、矿山2镇和中连、毛易、梓龙、渣渡、禾青、潘桥、金竹山7个人民公社划为该市行政区。1975年将矿山、铎山、三尖、岩口4个人民公社划归冷水江市。1984年5月全县84个人民公社改设为乡人民政府,将1199个生产大队改为村,至1989年12月,全县共有2个区级镇、12个区、8个乡级镇、77个乡、6个农村渔场,1142年村民委员会,11743个村民小组。1993年5月,田坪乡改为田坪镇。1995年1月,新化县撤区并乡建镇,将原有12个区、2个区级镇、75个乡、9个乡级镇撤并为19个镇、7个乡,保留原2个国有林场。1996年1月将城关镇郊区办事处划出,建立梅苑经济开发区。1996年2月,城关镇更名为上梅镇。1994年底机构改革,县委、县政府机构有所变动。全县现有26个乡镇、1个开发区、2个国有林场,辖88个管区,1142个村民委员会,11743个村民小组,行政区划见附页(一)。截止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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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编辑:曾维峰